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

消滅壹傳媒

  壹傳媒的收購,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,而是政治事件;確如史學泰斗余英時先生所說:「中國通過台商收購媒體。」但從另一角度來看,更貼切的說法是,中國通過台商「消滅」壹傳媒,而馬英九則是滅門案的另一幫凶。

  買賣壹傳媒的過程,完全不合商業邏輯。

  為什麼賣價高達一百七十五億?明顯的是價超所值。與中共打交道多年的壹老闆黎智英,就是看準了紅頂商人有非買不可的動機,所以才會獅子大開口。台灣已非戒嚴時期,也沒有報禁,真要經營媒體,需要用天價來買?所以,與其說是「買」不如說是「滅」。

  其次,這宗詭異的買賣,完全可用「先射箭再畫靶」來形容,是先決心買下,然後才找買主。收購的人一直喬不定,也一直改變;有這樣做生意的嗎?更何況買下壹傳媒沒有必然賺錢的把握。教訓就在眼前。蔡衍明買下《中國時報》,結果淪為小報。壹傳媒一旦易主,會不會步《中時》後塵?可能性極大。那麼為什麼非買不可?因為在滅不在買。

  再說,壹傳媒交易案確定的五大股東,基本上都沒有媒體經驗,過去也沒有涉足此一領域。勉強說,中信辜仲諒算半個,旺旺蔡衍明也只能算半個,其他三家沒有一家有過媒體事業;但主要三家股東,包括旺旺、台塑與中信,在中國則全有龐大投資或積極搶進。以買代滅,功勞大了。

  反對壹傳媒併購案之所以蔚成大潮,原因就在此。可以說這是「你很大我不怕」的反旺中、爭民主運動的賡續,尤其主力由各大學的學生組成,很有可能是繼野百合之後的下一波學生運動,難怪現在連國際媒體如《經濟學人》都加以報導。老實說,從「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共營台灣」(中國民運人士說的)的現狀來看,寄望投審會、公平會與NCC三個部會踩煞車,幾不可能。

  馬政府扮演的很可能是幫凶角色而非正義的把關者。一方面,在野黨提出的反壹傳媒併購的四法,包括舉行聽證會在內,全遭國民黨封殺,而國民黨則提出對治版本,要求權責三會「依法獨立行使職權」,其實就是表達國民黨做其後盾、不准阻擋的用意。另一方面,教育部要求各校清查參加反媒體併購的學生名單,動用教官進行白色恐怖的施壓,從根本瓦解學生運動。從而可知,「他,馬的」已為旺中們護航,完成滅壹媒體的任務。

  壹媒體併購的可怕,在此。

(2012-1202 自由時報-鏗鏘集,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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