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

廁所與植物人的比例

  影響馬總統「歷史定位」的廁所問題,又解決了一部分;繼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」的人廁比例放寬之後,現在「老人福利機構」的廁所設置標準也將放寬。

過去,像創世基金會那樣的植物人安養機構,政府規定每收容六名,即應配置一間廁所。監察院長王建煊認為,植物人癱瘓在床,要廁所何用?但每少一間廁所,卻得少收六名植物人;經奔走主張修改標準,內政部答以「所陳留供修法參考」,卻久無下文;於是親筆修書向馬總統陳情,總統「依法行政」再轉內政部,這一次內政部竟答以:「民國一○○年各安養院皆為優等或甲等,足見各植物人安養院皆能符合政府之規定。」言下之意:各安養院皆做到了,足見規定合理!

這一下惹火了王建煊,以《植物人喜歡上廁所》為文,痛批此一規定「不食人間煙火,沒有愛心」,並「遷怒」稱:馬總統的歷史定位,現在已可大致確定為「無能」二字。

內政部終於有了反應,將植物人及重癱的收容機構,排除了六比一的人廁比例。現在,又進一步放寬「老人福利機構」的人廁比例,規定為十六比一,但可以活動式便盆椅取代。

不過,「老人」與「植物人」畢竟不同。能否上廁所(即使由他人協助),是許多老人在生理及心理上生命意識的重要指標;如有不肖收容機構,大量改採「活動式便盆椅」,這對老人的心理尊嚴是一種傷害。可見,廁所的配置,真是一個「愛心」的課題。

這場「廁所風暴」似乎已經平息,卻讓馬總統付出了「歷史定位」的代價。那些「不食人間煙火」的主事官僚,知道慚愧嗎?

(2012-1206 聯合報-黑白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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