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雄是可以被製造出來的,過去戒嚴體制下,蔣家政權以殘酷的手段,把異議人士打成英雄。到了「馬統」時代,警總沒了,取而代之的藍調統媒竟成了替代品,成了另類英雄製造機。
旺中集團運用掌控的電子及平面媒體,以舖天蓋地的圍剿手法,要置年輕學者也是澄社社長黃國昌於死地;結果黃國昌成為反旺中的英雄。接下來《聯合報》以頭版頭題及二版,連續兩天對毫無依傍的反高學費、反媒體壟斷的青年學生陳為廷及林飛帆施刑,意圖用吃人的禮教撲殺青春的火苗;何其殘忍!然而旦夕之間,大學研究生一躍而成為正義英雄。可恥的是,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要出來當幫凶,要修改法律;老實說這無異是「陳為廷條款」,陳不僅成為立院史一章,此舉也形同是為陳為廷放致敬煙火。
陳為廷在國會中慷慨發言,用事證直指同樣列席的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、說謊及不知悔改。大學研究生能夠說理鞭辟、論事入裡,更重要的把教科書中教導的「自反而縮,雖千萬人吾往矣。」的八股說教化為真實的言行,這是有膽有識。出了陳為廷這樣的大學生,驕傲都來不及,《聯合報》反其道而行,妄圖用巨砲將其就地正法,以儆效尤。
陳為廷有什麼錯?嚴辭批判犯了什麼法?抗議示威有什麼客不客氣可言?五四運動的大學生火燒趙家樓、拳打章家祥,燒的是部長的官舍,打的是外交部的大使,為什麼成為光榮歷史的典範?陳為廷不過是應立委之邀,行使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而已。
《聯合報》等藍調統媒及黨國思維下的「大人先生」們全沒有現代的公民意識,用「教長被學生罵到臭頭」(主標)拉出相罵本,就是要把陳為廷送上祭壇當犧牲品;反而彰顯了既無民主觀念也缺乏憲政素養的黨國思維。憲法第六十七條規範了「政府官員」及「社會上有關係人士」有到委員會備詢的義務,所以教長蔣偉寧是「政府官員」,而學生陳為廷是「社會人士」;這是兩造,沒有誰比誰尊,也沒有誰比誰卑,換句話說,場域的改變同時改變了身分。
真要說到上下等級,蔣偉寧是公僕,陳為廷是主人;陳為廷才是頭家。難道拿民脂民膏替人民服務的教長,遇到備詢的具有學生身分的「社會人士」,就成為特權階級?而可以權壓備詢的另一方非如此如彼不可?,難道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,只是騙人的空話?陳為廷遇到蔣偉寧就要矮一級?藉《聯合報》之屍還不了老賊國會之魂!
(2012-1209 自由時報-鏗鏘集,作者金恒煒,為政治評論者http://wenichin.blogspot.tw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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