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

強化檢審品質 擺脫司法迫害惡名

  「司法迫害」四個字很容易脫口而出,但是,還是得要實證,上周,不分藍綠或無黨籍都有人因案被羈押、被起訴、被解職即將入獄。司法都是個案,尚難以通案解,但從這些個案得到的印象是:司法不太可能蓄意迫害任何人,但司法的質量顯然非常不穩定,讓藍綠都有不平的藉口。

  被羈押的是藍營南投縣長李朝卿,他涉及收受縣府發包的道路災修工程回扣款,據檢方追查所涉工程約有十件,都位於偏鄉,且屬百萬以下縣府可決行而不必上網招標者。此外,還在他的辦公室查扣裝有卅萬元的茶葉罐,李朝卿喊冤並強調他從不過問縣府的工程發包事宜,根本不知辦公室茶葉罐之事。

  李的說法難免啟人疑竇,身為地方首長豈能完全不過問縣府工程發包?如果僅是例行採購事項也罷,災修工程攸關縣民權益,災害發生時舉國關切,豈可對災修工程不聞不問?南投自九二一大地震之後,縣內水土遭到嚴重破壞,長期以來就是颱風季的高危險區域,縣政府除了復健並開發觀光之外,災修工程幾成每年的固定業務,稍不用心,損傷的是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。即使百萬以下屬小型工程,地方政府不論基於資源均霑、或者私人交誼、甚至考量時效,確實經常找自己熟悉的廠商,但若涉及回扣就是利益交換,遑論這些工程品質堪憂,若非久不完工,就是完工後遇雨又斷,凡此種種都讓人難以忍受。就查貪肅腐的角度,全民都期待檢調有更進一步的查察,讓貪腐無所遁形。

  被起訴的則是嘉義縣長張花冠,此案偵查已久,前一波縣政府公務員被約談了四十六位,但起訴的廿一人都是環保相關的評選學者和廠商,這波她被起訴緣於一家廠商與她的對話錄音。過往民進黨被起訴之政務官雖所在多有,唯審案最後判無罪者亦不只一、二人而已,即使起訴因為有親近人士的「錄音」存證,能否定罪都還是要看「法律要件」,檢察官若不夠詳實,就會造成法官難以論罪的結果。

  進一步探究,政府發包案件,如果第一波起訴,學者、廠商都被追查而有涉賄之嫌,獨獨政府部門全部沒事,這也是超乎想像的事;光是問為什麼公開招標案的評選學者名單會流入廠商手中,讓學者有被廠商收買的機會,就難以解釋。但是從檢方起訴理由中,還是看不出所以然,當然製造了民進黨批評司法不公的口實,甚至像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譏評,「司法經常擺烏龍」。

  至於無黨籍的顏清標以公款喝花酒入監,這在地方議會幾係習以為常,也凸顯地方預算之氾濫且缺乏控管,就看檢調查不查、辦不辦,然而既經定讞,顏清標連喊冤的空間都無,只能認栽,還得怪自己貪圖這十數萬或數十萬的花酒錢得不償失。

 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,但即使司法以最嚴謹的標準衡酌,這個標準也未必是人心信賴公權力的最後一道防線,更不見得是真相與是非的最後基礎;只要手腕高超者,脫逃於司法裁判者比比皆是,最讓人不平者未必是司法的最後判決,而是司法判決的心證在不同個案間、甚至相同個案間落差太大。例如,茶葉罐裡擺放金錢送給官員,李朝卿不是第一件,民進黨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即因此被起訴,但在一、二審過程中,忽而有罪忽而沒罪;而同為縣長,李朝卿立即被羈押,張花冠在第一波偵辦即可以百萬元交保而不必被押,又是什麼道理?難不成逃亡串供的機率真有不同嗎?民眾不是擅於在法律條文中找空間的專業人員,看到司法從起訴到判決的結果可以三百六十度急轉彎,司法又如何取信於民?

  前述三案,是非公道自在人心,唯檢察官起訴質量和法官心證,猶待全民公評,唯司法既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,寧信其公正,而不願非議其判決,是為避免司法政治化。類似蔡英文以李被押同時張被起訴,質疑「難免有政治因素的作用」,實屬政客之語,若照蔡英文的邏輯反推,民進黨公職起訴多能獲判無罪,豈不是司法也有「另一面的政治作用」?不論檢察官或法官都得謹記是非只有一把尺,心證或標尺落差太大,即使構不成迫害之名,但必然損及司法公信力。

(2012-1209 中國時報-社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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